(原标题:对于“迪贝转债”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3320 证券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迪贝转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职何随便纪录、误导性述说大约环节遗漏,并对其内容的信得过性、准确性和完满性承担法律株连。
垂死内容请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22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 10月 23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 10月 23日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年 10月 23日刊行的可调度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迪贝转债”)将于 2024年 10月 23日运转支付自 2023年 10月 23日至 2024年 10月 22日历间的利息。
笔据本公司《可调度公司债券召募知道书》的商定,迪贝转债第五年(2023年 10月 23日至 2024年 10月 22日)票面利率为 2.00%,每张“迪贝转债”(面值 100元)派发利息为东说念主民币 2.00元(含税)。
本次付息对象为法则 2024年 10月 22日上海证券来回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株连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整体“迪贝转债”捏有东说念主。
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个往将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招供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对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知道: 1. 笔据《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个东说念主所得税法》以偏激他联系税收法则和文献的执法,公司可转债个东说念主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交纳债券个东说念主利息收入所得税,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元东说念主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2.00元东说念主民币(税前),骨子派发利息为 1.60元(税后)。 2. 笔据《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偏激他联系税收法则和文献的执法,对于捏有可转债的住户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东说念主民币可转债骨子派发金额为 2.00元东说念主民币(含税)。 3. 对于捏有本期债券的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东说念主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住户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笔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对于连接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企业所得税、升值税战术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执法,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得到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元东说念主民币可转债骨子派发金额为 2.00元东说念主民币(含税)。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17日